加强党的领导,是工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50页(756字)

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是由工会和党的性质决定的。工会是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这个组织中包括了工人阶级中思想政治觉悟先进、中间、落后的部分;而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用克思列宁主义武装的、由最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有着严密组织纪律的政党。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可以而且必须接受工人阶级先锋队政党的领导。工会只有在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坚持为工人阶级利益服务。工人运动和工会,如果没有党的领导,或者工会没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不可能寻找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道路。我国的工人运动和工会,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发展、壮大起来的。因此,党对工会的领导,是关系到工人阶级解放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而关键的问题。

中国工会章程总则中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由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首先明确了党与工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即党领导工会,工会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我国宪法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它规定了工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其中就包含了党对工会实行领导,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精神。要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这是工会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工会以宪法为准则的集中体现。因此,各级工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在工作中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在各个时期中的各项任务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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