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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工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南京大学出版社《工程师实用手册》第847页(8198字)

(一)混凝土保护层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钢筋的外边缘算起)应遵守表17-125的规定,且不宜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

表17-125 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mm)

注:①处于室内正常环境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制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包括冷拔低碳钢丝)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的构件,当表面有水泥砂浆抹面层且有质量保证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室内正常环境中构件的数值采用。

②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一般为10mm。预制的肋形板,其主肋保护层厚度可按梁考虑。

③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中的结构件,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当非主要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C25的规定值取用。

④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⑤要求使用年限较长的重要建筑物和受沿海环境侵蚀的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当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时,其保护层厚度应适当增加。

⑥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保护层厚度尚应遵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钢筋的截面面积和理论重量(表17-126)

表17-126 钢筋的截面面积和理论重量

(三)钢筋锚固

(1)绑轧骨架中的光面受力钢筋,除轴心受压构件外,均应在末端做弯钩。变形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中的光圆钢筋,末端可不做弯钩。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纵向受力钢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la不应小于表17-127的规定。

表17-127 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la

注:①当月牙纹钢筋直径d>2bmm时,其锚固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采用。

②当螺纹钢筋直径d≤25mm时,其锚固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减少5d采用。

③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易受扰动时(如滑模施工),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宜适当增加。

④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不小于250mm。

(2)纵向受力钢筋不宜在受拉区截断。如必须截断时,应伸至按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伸出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2la+ho(ho是截面高度);当按构造配置箍筋时,伸出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2la。

(3)纵向受压钢筋在跨中截断时,必须伸至按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伸出的锚固长度不小于15d,但对绑扎骨架中末端无弯钩的光圆钢筋,不应小于20d。

(4)承受重复荷截的预制构件,应将非预应力钢筋末端焊在钢板上或角钢上,钢板或钢角应可靠地锚固在混凝土中。钢板或角钢的尺寸按计算确定,其厚度不小于10mm。

(5)当受力钢筋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规定的锚固定长度时,可采用专门的锚固措施(如在钢板上焊横向锚固钢筋、焊箍筋、焊钢板、焊角钢等)。

(四)钢筋接头

1.焊接接头(表17-128)

表17-128 钢筋焊接接头的类型、尺寸和适用范围

注:①表中的帮条或搭接长度值,不带括弧的数值适用于Ⅰ级钢筋,括弧中的数字适用于Ⅱ、Ⅲ级钢筋。

②电阻点焊时,适用范围的钢筋直径指较小钢筋的直径。

③帮条宜采用与主筋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制作。如帮条级别与主筋相同,其直径可比主筋直径小一个规格。如帮条直径与主筋相同,其级别可比主筋低一个级别。

2.绑轧接头

绑轧骨架与绑轧网中的受力钢筋,当接头采用搭接而不加焊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ld不应小于1.2la(la取表17-127中规定的数值),且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85la,且不应小于200mm。

焊接骨架与焊接网在受力方向的接头,可采用非焊接的搭接接头,其受拉钢筋搭接长度ld不应小于la,受压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7ld

3.接头面积允许百分率

受力钢筋接头的位置应相互错开。当采用绑扎接头时,在任一搭接长度的区段内或采用焊接接头时在35d(d为钢筋直径),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有接头钢筋截面面积占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遵守表17-129的规定。

表17-129 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的允许百分率

注:①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尽量少设接头。

②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和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螺丝端杆接头,可不受上表限制。

③采用绑轧骨架的现浇柱,在柱中及柱与基础交接处,如采用搭接接头时,其接头面积允许百分率,可根据设计经验适当放宽。

④承重均布荷载作用的屋面板、楼板、檩条等简支受弯构件,如在受拉区内配置少于3根受力钢筋时,可在跨度两端各四分之一跨度范围内设置一个焊接接头。

⑤如有保证焊接质量的可靠措施时,预应力钢筋对焊接头在受拉区内的接头面积允许百分率可放宽至50%。

4.接头使用规定

(1)直径10mm以上的钢筋,应优先采用焊接接头,尤其是闪光对焊接头。只在不能施行闪光对焊时,才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等。Ⅳ级钢筋的焊接接头,必须采用闪光对焊。冷拔低碳钢丝的接头,不得采用闪光对焊和电弧焊。

(2)受力钢筋直径d>2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接头。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杆件,当钢筋直径d≤32mm时,可采用绑扎接头,但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3)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桁架和拱的拉杆)的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接头;而在水池、煤仓等特种结构中的受拉钢筋允许采用绑扎接头,但搭接长度要加大。

(4)直接承受中、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且不得在钢筋上焊有任何附件(端头锚固除外)。

如钢筋长度不够时,仅对下列构件的纵向受拉钢筋允许采用焊接接头:直接承受中级工作制吊车的钢筋混凝土屋面梁及屋架下弦;直接承受中级工作制吊车,并采用冷拉Ⅱ、Ⅲ级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梁、屋架下弦和吊车梁。

此时,尚应遵守下列规定:必须采用闪光对焊,并去掉接头的毛刺及卷边;在一个截面内焊接接头的受拉钢筋面积占受拉钢筋总面积的允许百分率不应大于25%,接头错开距离不得小于45d(d为纵向受拉钢筋中最大直径)。

需要验算疲劳的构件,不得采用有焊接接头的冷拉Ⅳ级钢筋。

(5)焊接接头或绑轧接头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曲处,不得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两者也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五)最小配筋率(表17-130)

表17-130 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注:①受压钢筋和偏心受压构件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其余的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按全截面面积扣除位于受压边或受拉较小边翼缘面积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②温度、收缩等因素对构件产生较大影响时,构件的最小配筋率应适当增加。

③对冷拔低碳钢丝和高强预应力钢材配置的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其受拉预应力筋最小配筋率另有专门规定。

(六)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表17-131)

表17-131 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

注:①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表要求外,在受拉区不得小于250mm,在受压区不得小于200mm。轻骨料混凝土均应分别增加50mm。

②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5时,除冷拔低碳钢丝外,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

(七)焊接网和焊接骨架采用不加焊接的接头搭接长度(表17-132)

表17-132

注:①搭接长度除符合上表要求外,在受拉区内不得小于250mm,在受压区内不得小于200mm。

②光圆钢筋网搭接长度内,至少均有三根横向筋。

③变形钢筋网搭接长度内,可不加焊横向钢筋并允许受力钢筋配置在同一平面内。

④采用轻骨料混凝土时,其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

(八)钢筋绑轧铁丝长度参考表(表17-133)

表17-133 钢筋绑轧铁丝长度参考表

(九)钢筋质量检查

钢筋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下列方面的检查: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钢筋的钢号、直径、根数、间距是否正确,特别是要注意检查负筋的位置。

(2)检查钢筋接头的位置及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混凝土保护层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钢筋绑轧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变形现象。

(5)钢筋表面不允许有油渍、污染和颗粒状(片状)铁锈。

(6)安装钢筋时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表17-134的规定。

表17-134 安装钢筋时的允许偏差

(十)常用混凝土配合比参考表

(1)使用材料:325号水泥、碎石、中砂(表17-135)。

表17-135 常用混凝土配合比

(2)使用材料:425号水泥、碎石、中砂、二级粉煤灰(表17-136。

表17-136 常用混凝土配合比

(3)使用材料:525号水泥、碎石、中砂、二级粉煤灰(表17-137)。

表17-137 常用混凝土配合比

注:①本表适用于粗骨料为连续级配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若粗骨料为间断级配,则细骨料和粗骨料的比例(重量比)可按3:7、4:6的比例配制。具体情况可根据粗细骨料的级配曲线分析予以试配而定。

②表中坍落度为4~6cm的混凝土适用于浇筑预制构件:7~9cm适用于一般现场混凝土搅拌浇筑;14~16cm适用于泵送混凝土。

③配制大流动性泵送混凝土上时,砂率应提高为40~43%(中砂);用水量增加至210~220kg;石子用量应为石子与水泥加砂子之比为103%左右,即。一般为1050kg/m3,不超过1100kg/m3

④表中材料均为干料,标准应符合有关技术规程。

⑤粉煤灰超量系数取k=1.5。

(十一)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表(表17-138)

表17-138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秒)

注:①掺有外掺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②本表引自《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

(十二)混凝土浇筑层的厚度(表17-139)

表17-139 混凝土浇筑层的厚度

注:本表引自《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204-83)。

(十三)浇筑混凝土的间歇时间(表17-140)

表17-140 浇筑混凝土的间歇时间

注:①本表数值包括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时间。

②本表引自《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

(十四)混凝土养护时间参考表(表17-141)

表17-141 混凝土养护时间参考值

注:①如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②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水泥技术性能确定。

③混凝土的表面不便浇水时,应涂刷保护层(如薄膜养生液等),以防止混凝土内水分蒸发。

④厚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在炎热气候条件下,应采取降温措施。

(十五)普通混凝土达到1.2N/mm2强度所需龄期参考表(表17-142)

表17-142 普通混凝土达到1.2N/mm2强度所需龄期参考表

注:①水泥采用峨眉水泥厂生产普通水泥425号;玻璃河水泥厂生产矿渣水况325号。

②砂石采用北京八宝山河砂、中砂和0.5~2.0cm卵碎石。

③水灰比,采用普通水泥为0.65~0.8,采用矿渣水泥为0.56~0.68。

(十六)混凝土自然养护强度增长表

1.用325号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在不同温度下硬化时的强度增长百分率(表17-143)

表17-143 混凝土强度增长百分率

2.用425号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在不同温度下硬化时强度增长百分率(表17-144)

表17-144 混凝土强度增长百分率

(十七)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拆模期限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板而受损坏,方可拆除。

(2)承重的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以后,才能拆模(按设计强度等级的百分率计)。

板及拱:

跨度为2m及小于2m 50%

跨度大于2m至8m 70%

(梁跨度≤8m) 70%

承重结构跨度>8m) 100%

悬臂梁和悬臂板:

跨度≤2m 70%

跨度>2m 100%

(3)钢筋混凝土结构如在混凝土未达到第2条规定的强度时进行拆模及承受部分荷载,应经过计算,复核结构在实际荷载作用下的强度。

(4)已拆除模板及支架的结构,应在混凝土达到强度后,才能允许承受全部计算荷载,施工中不得超载使用,严禁堆放过量建筑材料。当承受施工荷载大于计算荷载时,必须经过复核,加设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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