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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济共同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史学习手册》第167页(919字)

又称欧洲经济集团或西欧共同市场。它的前身是欧洲煤钢联营,一九五一年四月,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国在巴黎签订了煤钢联营条约。一九五三年成立欧洲煤钢联营共同市场,一九五七年三月,西欧六国又签订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条约。一九五八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总部设在布鲁塞尔。一九七三年一月,又接纳了英国、爱尔兰和丹麦三国,共同体扩大为九国。一九八一年一月,希腊成了共同体的第十个成员国。

欧洲经济共同体是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组成的一个政治和经济的联盟集团。主要目的是抵制超级大国的控制和威胁,促使西欧各国的政治和经济的独立发展,保障西欧各国的繁荣和安全。

共同体从成立以来,在经济上已基本上实现了对内取消工业品关税,对外实行统一进口税率的关税同盟。采取了共同的农业政策。统一了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上取消了农产品关税,实现了农产品的自由流通。初步建立起具有统一货币体制的经济货币同盟。共同体九国的经济实力已超过苏联接近美国。在世界的出口贸易和黄金外汇储备方面,早已列居世界首位。

共同体在政治联盟方面,各成员国间努力加强政治合作,在国际事务方面采取协调行动,以同超级大国相抗衡。

共同体在内部协调方面,设立了包括部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欧洲法院和欧洲议会等统一的机构,并于一九七七年六月采取直接投票的方式首次选举出欧洲议会。

在对外关系方面,一九七二年共同体同欧洲的瑞典、瑞士、列支登士登、奥地利、葡萄牙、芬兰、冰岛七国签订了建立欧洲自由贸易区条约。一九七五年二月和一九七九年十月,又同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五十四个发展中国家签订了经济合作的两个《洛美协定》,并同地中海沿岸国家和第三世界各国签订了各种贸易协定。同一百多个国家建立了正式关系。一九七五年与我国建立了正式关系,一九七八年签订了正式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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