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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史学习手册》第236页(1261字)

Ⅰ.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涵义和性质

一种意见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原始社会。他们指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之前的一种生产方式,只能是原始社会。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亚细亚社会形态,作为一种特定的生产者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结合方式而论,无论在逻辑中还是在历史中都是指的原始社会,它是全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经阶段。“亚细亚”决不是地理名词,而是基于对世界历史深刻研究抽象出来的概念。

再一种意见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可以说是奴隶社会的一种形态,在亚细亚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奴隶制的剥削和压迫与公有制的财产形态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封建社会”。他们指出,就马克思所举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几个特点来看,是指不同于西欧型的东方型封建社会。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东方特有的阶级社会形态。既不是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也不同于西方的古代奴隶制或中世纪封建制的生产方式。亚细亚生产方式是独立的社会形态。在亚细亚的形态下,存在着“专制主义”和“专制政权”,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东方的家庭奴隶制”。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他们说,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一种社会制度或一种社会阶段是不妥当的,它属于经济范畴,不是历史范畴。

Ⅱ.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和社会经济形态理论问题

多数人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根据欧洲历史概括出来的人类社会各种不同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序列,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斯大林关于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学说是对马克思主义作出的贡献,不能轻易加以否定。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基本上概括了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六种生产方式的提法不符合历史实际,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观点。

另一种意见认为,五种生产方式论在人类历史上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它已经成了束缚历史科学发展的一种框框。历史上的社会生产方式应该是六种,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许多国家的历史,实际上并不象斯大林所讲的单线发展。只有欧洲部分地区的历史是按照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序列发展的,世界绝大多数地区的历史并非如此。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用“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的方式来代替五种生产方式。因为,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社会中相继出现的三大奴役形式,它们中间的区别是量的区别而不是质的区别,所以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应该重新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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