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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流速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制盐工业手册》第397页(1106字)

渠道的设计流速应满足不冲、不淤的条件。为了减少过水断面面积,设计流速通常选用允许流速中的较大值。允许流速的大小取决于:①渠道的土质和所采用的衬砌材料;②渠道的流量、过水断面尺寸及其水力要素;③水流挟沙量。因此,选择流速必须因地制宜。

(一)土渠不冲流速

为了使渠道不冲、不淤,设计时多以不冲为依据,以不淤流速作为核验。对于粘性土、砂壤土和粉质砂壤土的土质,按表2-7-9、2-7-10的数值选用。

表2-7-9 粘性土质渠道不冲流速v′表

(1)表列土壤的干密度为1.3~1.7(t/m3)。

(2)表列不冲流速值的水力半径R=1.0m。当R1.0m时,表中所列数值乘以Rα,即得相应的不冲流速。α为指数,对疏松的壤土和粘土,α=;对中等密实和密实的砂壤土、壤土和粘土,α=

表2-7-10 砂壤土和粉质砂壤土不冲流速v′表

(二)不淤流速

渠道的最小平均流速。大型渠道的最小平均流速通常应大于0.5m/s;小型渠道的最小平均流速不得小于0.3m/s;很小的清水渠道的最小平均流速不得小于0.2m/s。但是,盐田渠道的平均流速通常采用小于不淤流速。

盐田滩内渠道的不淤流速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不淤流速(m/s)

R——水力半径(m)

f——系数,f=5,f也可采用表2-7-11中的数值

表2-7-11

d——泥沙粒径(cm)

(三)渠道设计流速的选择

渠道的设计流速一般应根据渠道的用途、工作条件及渠床地质状况决定。选择各类渠道的设计流速时,应遵循下列原则:①渠床稳定,不发生冲刷或淤积;②适应工作条件,满足特殊运用要求;③渠道造价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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