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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激素缺乏症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518页(369字)

说明:1.生长激素宜于骺端闭合前治疗,用药至身高达正常,若用生长激素治疗垂体性侏儒6个月不见效则停药。如治疗前T4低值时应同时补充甲状腺素。

2.苯丙酸诺一般以在8~9岁后或骨龄落后于实际年龄3~5岁时开始应用为宜,若用得过早或用量过大,均会影响最终的身高,通常15~20次为1个疗程,每疗程间隔半年,治疗中密切观察骨龄的进展。

3.当伴有明显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时可加用氢化可的松12.5~25mg/d或泼尼松2.5~5mg/d。

4.当青春期性发育仍然不良者,可应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1000U/次,每周2次,肌内注射4~6周为一疗程。

5.继发性者应尽快治疗原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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