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的采集包装寄送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兽医微生物实验诊断手册》第25页(769字)

畜禽传染病的实验诊断能否得出明确的结果,与样品采集、包装、保存是否得当和送检是否及时有密切关系。

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下。

1.合理取材。不同病原体在病畜体内和在分泌物、排泄物中的分布情况因疾病、病畜的不同而异。即使同一种病原体在同一个体也可因病程、病型不同而异。因此,在采集样品之前,必须根据该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和病理解剖学检验的结果,对被检动物所患疫病作出初步推断,然后有针对性地采集合适的样品进行检验。如果弄不清类似哪种病时,就应全面取材’或根据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有所侧重。小家畜、家禽、幼畜最好是选择具有典型病例的活体或整个尸体送检。

2.除送检样品外,最好多做几张涂片,并分离血清(必要时采双份血清)送检。

3.所采样品的患畜(禽)应当是未经抗菌药物治疗者。

4.死后要立即取材。夏天最迟不超过4~6h,冬天不超过24h,供作切片样品必须采取后立即投入固定液。

5.疑有炭疽时不宜剖检。

6.避免杂菌污染。所用器械、容器应事先灭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7.有条件做现场培养时,剖开尸体后应先进行接种培养,然后采样,最后剖检。

8.作好个人防护与环境消毒工作。

9.样品稳妥包装,低温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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