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机构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42页(519字)
香港的交通属市政管理系统,归布政司下面的运输科负责。主要负责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的决策与执行。由于该行业涉及公共消费性服务,因此,香港政府设有交通咨询委员会,吸取部分非官方成员参加。这个委员会的任务之一就是听取公众对交通运输业的意见。政府还设有专门接受和处理市民有关交通投诉的部门。消费者委员会也可以利用舆论手段进行监督。香港的航运管理体制分为两个层次:宏观航运政策,主要由布政司署经济科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趋势进行修订和修改;而港口和航运日常事务的管理,则主要有海事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设置和有效管理港口设施;(2)规划有关水域和海岸用途;(3)根据国际惯例保障港内及进出口的船舶的安全航行和作业;(4)根据香港商船管理条例管理来往香港水域的所有船只。海事处设有总部、船舶安全事务部、港口事务部、船泊交通管理等部门,各部门分工详细、互相配合,统归海事处处长领导。此外,海事处还设立有港口事务委员会、港口操作事务委员会和集装箱港口执行委员会等多个咨询性质的机构。各委员会成员主要来自航运界及商界的知名和专业人士,就港口规划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向海事处处长提出专业性的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