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香港手册

大律师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91页(486字)

也称出庭律师,是执业律师的一种。其主要职责就是代表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诉讼。大律师可以出席任何法庭的诉讼,其办理的事务包括:代人辩护、办理诉讼时的酬金等。大律师不能直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当事人也不能直接聘用大律师。当事人的属于大律师所能承办的法律事务也必须由律师转聘,当事人也只有在律师的陪同下,才能与大律师接触。大律师与律师之间并无高低之别,也没有从属之分,只是受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大律师的业务范围相对广泛,律师的业务范围相对较小。大律师资格及执业资格的取得更为复杂和严格。除去通常的修读法律专业和在港实习之外,还须向最高法院申请,只有得到批准并发给执业证书的,方可正式从事大律师工作。大律师还必须参加大律师公会。最高法院是大律师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大律师执业资格的批准,大律师名册的编制,以及对大律师因行为不检不适于执业等理由的除名等。香港现时有大律师500余名。香港的律师制度与英国有着广泛的联系,就大律师而言,除其业务范围和业务内容相同之处较多之外,在形式上比如着装、服装的组织面料、头饰等方面,仍保留着古典的传统。

上一篇:最高法院原诉法庭 下一篇:律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