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待遇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214页(564字)
香港教师的待遇在香港各行业中居中上水平,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教师职业对人们具有较大的吸引力。香港政府对所有官立和资助学校教师,都按政府颁制的薪酬标准薪级表定薪。按1990年计算,“文凭教师”的入职点是第14点(月薪10480港元),最高可升到第33点(月薪25565港元);“学位教师”的入职点是第17点(月薪12135港元),最高可升至第40点(月薪35015港元)。小学校长的职级是37~39点(月薪在30670~33570港元之间);中学校长的职级点是41~49点(月薪在36525~49145港元之间);大学讲师的月薪通常在36000~49000港元之间,大学教授的平均月薪为60000港元。此外,官立学校的教师在达到一定的薪级点后,还可享有住房津贴、子女教育津贴、免费医疗和退休金等。所有资助学校教师均参加公积金计划,教师每月扣存月薪的5%,政府按年提供另外的5~15%(9年以下为5%,10~14年10%,15年以上15%)的资助,累积至退休时,教师可连本带利息一并领取。教师在职期间每年有两个月的有薪假期,外籍教师还享有全家返国度假的机票。所有这些措施,无疑有效地稳定了教师队伍,使教师职业在香港成为具有很大吸引力的行业,从而有效地促进了香港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