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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决策机构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216页(455字)

香港教育的最高决策权由港督会同行政局行使。1984年以前,有3个主要咨询机构发挥参谋作用。这三个机构分别是“教育委员会”、“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职业训练局”。此外,必要时还成立一些特别委员会,邀请本地及海外专家,讨论教育政策并提出建议。为了全面统筹和发展香港的教育事业,1984年港府成立了教育统筹委员会。它的职权包括:制定总体教育目标,制定政策统筹及监察各教育阶段的策划和发展工作;推动教育研究工作。该委员会由14人组成,除教育及人力统筹司和教育署署长为官方派出的委员外,其余12人包括5位教育界人士、4位社会专业人士和3位教育咨询机构的主席,均为非官方委员。教育统筹委员会成立后,发表过教育报告书,讨论了一系列教育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每次讨论,教育委员会都将讨论题目公布,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由于该委员会的成员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决策过程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因而,它所提出的建议和决策,较易于得到各方面的接纳,使一些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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