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民主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77页(1552字)

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主要研究了下面几个问题。

(1)关于民主概念的涵义。一种意见认为,民主这个概念首先是指国家制度,民主这个词的原意是指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另一种意见认为,民主是人民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取得的自由权利,它虽部分地属于政治范畴,但总体上属于社会范畴;再一种意见认为,克思主义的民主,就其内容可分为两类:国家形态的民主,非国家形态的民主;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民主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并为这个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它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演变。因此,民主有三个大的类型:无阶级社会的原始民主、阶级社会各种形态的阶级民主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民主。

(2)关于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从不同角度考察民主,它们是相对的,是可以转化的;从无产阶级争取民主的过程看,民主始终是手段和目的的统一;另一种意见认为,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为民主是上层建筑,它为经济基础所决定,又为经济基础服务。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政治目的是消灭一切国家形式,包括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国家;再一种意见认为,民主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人民民主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根本目的之一,人民民主不可能消亡,只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

(3)关于社会主义高度民主的特点。多数论者认为,高度民主有以下特性:①从范围上看,包括国家管理、经济管理与社会生活管理的民主,人民要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人,直接参与各方面的决策。②高度民主应该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③高度民主应该是行政、立法、司法的统一,即统一于人民代表机关。④高度民主包括高度民主基础上实行的高度集中,使民主集中制完善化。⑤高度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使民主成为亿万人民的习惯。

(4)如何建立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问题。普遍认为,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而逐步前进。主要措施应该包括:改革和完善国家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把民主逐步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完善基层民主;根据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建立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使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巩固和加强爱国统一战线,以及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斗争问题,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等。

(5)关于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的关系。普遍认为应该以历史唯物主义看待资产阶级民主的历史作用和局限,不能全盘肯定,也不能全盘否定。资产阶级民主是在反对封建专制斗争中产生的,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资产阶级民主的发展,也是与无产阶级的斗争分不开的。对资产阶级民主的某些具体形式,可以批判地继承。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施治生、沈永兴编着的《民主的历史演变》(北京出版社,1982年)、徐鸿武主编的《社会主义民主概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都有此较全面的论述。

此外,还有张慕良的《马列主义民主观的若干问题》(《马列着作编译资料》第18辑,人民出版社,1981年)、王任重的《坚持民主集中制》(《红旗》1984年第3期)、卢之超的《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方针》(《红旗》1982年第21期)、王福如的《怎样区分无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百科知识》1980年第3期)、贾春峰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健康发展》(《红旗》1980年第18期)、向美清的《坚持民主化的社会主义方向》(《工人日报》1981年3月30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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