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财政本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39页(632字)

这是近几年学术界探讨较多,意见分歧也比较大的一个重要问题。有人把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表述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并以其为主体的,利用价值形式强制地、无偿地分配社会产品而形成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隋文广: 《节约不是国民收入增长的因素》,《江汉论坛》1980年第6期)。另外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财政关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根据社会再生产的需要有计划地分配剩余产品价值的经济形式”(王绍飞:《财政学新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4年)。第三种意见把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概括为:“社会主义财政是社会主义国家为维护、加强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为建立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实现以最少劳动耗费取得最大经济效益,不断满足人民需要,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进行的有计划分配与再分配”(许毅、陈宝森主编:《财政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4年)。第四种看法认为,社会主义财政“从本质上说,也是有计划的财政,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主要杠杆”(王美涵:《宏观经济平衡与财政分配中的几个比例关系》,《求索》1982年第5期)。此外,还有人从社会主义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密切关系出发,认为“财政作为一个分配范畴,是属于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问题”,因而“是内在于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社会主义财政金融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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