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经济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59页(5038字)

1980年以来,我国先后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兴办经济特区。我国兴办的这种经济特区,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出口加工区,也不同于东欧国家的自由贸易区。这件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一个创举,都需要进行认真的探索、研究和讨论。近五年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科学界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取得了比较重要的进展。

一、对经济特区的重要意义有了比较一致的认识。

大家认为,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产物,对于兴办经济特区的重要意义,论者认识较为一致,认为这是实行对外开放这项长期基本国策的重要步骤,可以更加充分地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在四化建设中赢得时间和速度,增强社会主义实力。另外,我国几个经济特区毗邻港澳或面对台湾,办好特区,可以更加对港澳台产生吸引力,为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作业出特殊贡献。再者,经济特区可以发挥对外辐射和对内辐射两个扇面的枢纽作用。

经济特区又是列主义普遍真理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创举。中国社会科学院徐雪寒等指出,有人担心特区会租界化和殖民地化,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在于不能把不同的事物混为一谈。租界是帝国主义侵略瓜分中国的殖民政策的产物,是外国人享有治外法权的地方。而经济特区,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自己的领土上划定的区域,对外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优惠的政策,以便集中地、更多地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加速边防城市的建设,加速祖国的建设服务。在特区,人民政府全面行使国家主权,客商和外资企业必须服从我国的法令和特区的各种法规。只要我们坚决按照中央的方针政策办,就不会使经济特区租界化和殖民地化。着名经济学家许涤新说,列宁认为,经济落后的俄国,不能没有世界贸易。他提出了“租让制”,在一定的条件下,利用外国资本和外国技术,作为发展苏维埃经济的补充。可见,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是列宁的主张,决不是离经叛道。这一主张,在理论上,至今仍然是有生命力的。我国搞经济特区,这是合乎逻辑的发展,是更系统地更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其目的是为了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许多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利用资本主义创造的生产力和管理经验,利用世界市场的经济网络,来发展本国的社会生产力。列宁时代苏联与外国公司签订了不少租赁合同,聘请外国技术人员。斯大林时代也接受外国贷款,引进先进技术。在社会主义国家兴办经济特区和进一步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在马列主义经典着作中是没有提及的,这正是我们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创举,也是一个试验。邓小平在1985年8月接见外宾时说:“对于深圳经济特区,我还是两句话:第一,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第二,深圳经济特区还是一个试验。这两句话并不矛盾。我们的整个开放政策也是试验,从世界的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大试验。”(《邓小平主任在会见竹入义胜时纵谈我对外开放政策和国际形势》,《人民日报》1985年8月2日)

二、对经济特区经济的性质有了比较明晰的理解。

我国的经济特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行使主权的行政区域,那里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因此,经济特区是社会主义的,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对特区经济的性质,则有不同看法,概括起来,有四种意见:

(一)认为特区经济的性质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管理下的国家资本主义 许涤新等多数专家倾向于这种观点。他们提出的主要理由是:1、从经济成份看,在特区有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经济。但主要是以利用外资为主。目前特区利用外资的形式大体有外商来料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中外合作生产、中外合资经营和外商独资经营。前四种都有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因此属于国家资本主义;后一种即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受社会主义国家限制,也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的范畴。2、从产品交换看,特区工厂企业的产品,都是面向国际市场的,主要是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来组织生产和销售的。因此实行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的经营方针。3、从利润分配看,外商不能全部占有剩余价值。只有归外商的部分利润,才体现了资本家的剥削,外商的剥削已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限制。4、从管理看,外资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期限、生产供应、劳动工资、利润分配、财政税收等,都要按合同办事,服从我国有关部门统一领导,遵守我国的有关政策和法令。

(二)认为特区经济的性质属于社会主义 这是因为,1、经济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我国政府行使主权,它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执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2、特区存在着与资本主义经济在性质上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成份,即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3、特区的个体经济,虽然与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联系较多,受其影响较大,但仍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4、中外合资企业,性质上是属于国家资本主义,但它与我国对私有制改造过程中的国家资本主义不同,是在新情况下采取开放政策,以利引进外资和引进技术,也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5、外资独营企业性质上则应属于资本主义,但也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和管理下的资本主义。

(三)认为特区经济的性质属于资本主义 这种看法的理由是:1、允许资本家投资设厂和兴办其他企业,以资本赚取利润;2、实行雇佣劳动制度,剩余价值起支配作用;3、特区内各种经济关系,主要是实行市场调节;4、外商独资企业是私人资本主义;5、中外合资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其实质归根结底是资本主义,因这些企业中存在着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这两个阶级。

(四)认为特区的经济性质具有两重性 有人认为,在经济特区,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用范围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限制,只是部分起作用,因此,特区经济的性质不可能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因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在特区中同时发生作用,也反映了特区经济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但社会主义计划规律在宏观经济决策上的指导作用,使资本主义经济的作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也不可能是原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因此特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和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共同发生作用、互相渗透、互相制约的两重性经济。

三、对深圳等经济特区的发展战略作了比较充分的探讨。

深圳等经济特区要逐步建成资金来源以利用外资为主、经济结构以技术先进的工业为主、产品以出口为主的外向型经济,这是自兴办特区以来中央有关文件的一贯精神。五年来经济特区也是按照这个精神进行建设的。在实践过程中,有些研究者提出了一些侧重点不同的意见。关于发展方向,有“内向型”、“双向型”和“外向型”三种不同看法;关于产业结构,有“以农为主”、“以贸或第三产业为主”、“以工为主”等不同观点;关于技术发展类型,有“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以技术、知识密集型为主”等不同主张。但比较集中的意见,主要是下列三种:

(一)深圳等经济特区应建立“双向型”经济 其理由是:1、深圳等经济特区是国内外工商业交往的枢纽,方向不光是对外,而且可以搞内地产品来料加工增值出口,也可以搞国外零部件在特区进行组装,划出一部分内销。2、深圳等特区是两个扇面的枢纽,应以对外扇面为重点,两个扇面同时并举。不必用“外向型”代替“两个扇面的枢纽”的提法,提出“内向型转为外向型”,就意味着摒弃了“内向型”。

(二)深圳等特区应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建成中外经济技术直接交流的中心城市 其理由有四:第一、发展工业,特别是发展“双密集”工业,必须具有较完备的基础工业,充裕的对路资源,高科技人才和科研机构。这些条件恰恰又是深圳等特区的薄弱环节。第二、建设对外贸易港口,首先要建设大吞吐量的港口码头、铁路,组织国际船队,增设电讯设施,建立国际性金融、信息机构;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出口商品基地、国内和国际贸易的渠道等。这些条件深圳很难与上海、天津、大连、广州相比。第三、发展外向型的工业,产品以外销为主,与客商来投资的主要目的即换取中国的市场有矛盾。第四、深圳的最大优势是靠近香港,靠近国际市场,是全国重要的口岸之一。有利于中外经济技术交流,发展第三产业。

(三)刘国光等大多数人认为,“深圳等经济特区应建成为外向型的,以先进工业为主的,工贸并举,工贸技结合,兼营金融、旅游、服务、房地产和农牧渔等业的综合性经济特区”(刘国光:《深圳特区的发展战略目标》,《人民日报》1985年8月9日)。这是因为:1、经济特区本身就是对外开放政策的产物,只有建成外向型经济,才能完成它在我国对外开放中应当肩负的特殊使命,即起到“四个窗口”和“两个扇面的枢纽”作用。“双向型”的提法,实际上指的是深圳等经济特区应当发挥的两个扇面的枢纽作用。2、只有以工为主,有选择地发展先进技术,建立起牢固的工业基础,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引进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的窗口作用;只有以工业为主,才能为特区的贸易、第三产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否则,深圳等经济特区就只能拥有一个脆弱的经济。现在香港虽然是一个国际贸易中心,但工业产品占其出口贸易总额的60%以上,制造业才是整个香港经济和贸易发展的基础。“以贸易或以第三产业为主”,强调了贸易等对深圳的特殊重要意义,但实质上是把深圳仅仅作为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港看待。这种主张实行起来仍然难于充分发挥“四个窗口”的作用。3、深圳等经济特区的发展以工业为主,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贸易和第三产业。深圳工业产品主要是为了出口创汇,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深圳发展工业生产所需的市场信息、技术信息等,都离不开国际市场。以工业为主,说到底是以面向国际市场的工业为主,必须高度重视对外贸易,在以工为主的前提下实行工贸并举。4、深圳等特区要起到技术和知识窗口的作用,必须以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产业作为最终的战略目标,把采用先进技术放到重要位置上。但发展先进技术工业必须有一个过程,要有一定的时间,也要有一定的条件。深圳将经历一个传统工业与新兴工业并存,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过渡的时期,逐步建立起以先进技术为主的技术结构。

近几年来,学术界还对经济特区的管理体制、法制建设、价格体系、货币金融、财政税收、土地房产、劳动工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都取得了不少进展,也都还要作进一步探索。兴办经济特区是一件新的工作,随着实践的发展,将会为社会科学提出更多的理论研究课题,学术界在特区理论问题上还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谷牧:《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城市进一步开放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人民日报》1985年1月18日。

易夫:《省经济学会厦门分会举行特区经济理论讨论会》,《福建日报》1981年7月14日。

《经济特区的经济性质》,《广东经济特区要览》〔1982〕。

许涤新:《关于经济特区的几个理论问题》,《广东经济特区要览》〔1982〕。

徐雪寒、毛蓉芳、吴健:《关于经济特区建设中的几个问题》,《广东经济特区要览》〔1982〕。

刘国光:《深圳特区的发展战略目标》,《人民日报》198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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