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简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202页(1061字)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了提倡使用简体字的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1921年,陆费逵又发表了《整理汉字的意见》。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1935年,在钱玄同主持下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2400多个简体字。新中国建立以后,在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简化汉字工作,国务院1956年公布《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编印《简化字总表》,收2236个简化字,终于结束了长期以来简体字合理而不合法的状况。

50年代,中央规定的当前文字改革的三项任务之一就是简化汉字。中央明确指出,简化汉字不是实现汉字拼音化必然要走的一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便利目前应用,不能另起炉灶,把现行汉字简得面目全非。但在学术界存在不同的认识和主张:认为简化汉字是实现汉字拼音化必经之路,主张简化汉字应多采用形声的方法,即首先确定汉语音节的代表字,然后,用音节代表字作声符,创造代表四声的形声字。这样,既可以保证简化汉字的规律性,又可以培养人们重音不重形的习惯,为实现汉字拼音化作准备。

【参考文献】:

中国语文杂志社编《汉字的整理和简化》,中华书局,1955年。

吴玉章:《文字改革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78年。

韦悫:《略谈汉字简化工作》,《中国语文》1955年22期。

叶恭绰:《关于整理汉字工作的一些问题》,《中国语文》1955年32期。

翟健雄:《略谈异体字》,《光明日报》1956年2月1日。

柏寒:《生僻地名字的更改问题》,《文字改革》1958年13期。

陈越:《谈字形规范化问题》,《文字改革》1965年第3-6期。

徐奕昌:《关于统一偏旁部首名称及偏旁部位名称》,《文字改革》1965年12期。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制定《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光明日报》197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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