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德互不侵犯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394页(772字)

大多数史学家对之持肯定的态度,他们的理由是:一、从历史背景来看,社会主义苏联一贯奉行列宁的和平对外政策,为争取建立集体安全体系以制止法西斯侵略,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斗争。然而,苏联的努力却遭到英、法等国的拒绝和破坏。苏联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全局来看,对苏联人民以及对世界反法西斯的国家和人民都是有利的。二、从签约的作用来看,它防止了帝国主义国家结成反苏同盟的可能性,加剧了它们之间的矛盾,使苏联赢得了22个月时间,以加强战备和巩固国防。

但也有少数史学家认为,苏联签订这项条约是得小失大,弊大于利。其理由是:当时,英、法政府的对外政策正在朝着联苏抗德的方向变化,而德国为了避免两线作战的危险,对外政策发生了从公开反苏到积极立苏的急剧转变。苏联完全不必上同英、法决裂,而是可以充分利用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尽量拖延和德国的谈判,争取时间,以便一方面利用同德国的谈判压英、法联苏抗德,另一方面加紧同英、法谈判,束缚德国的手脚,使它不敢贸然发动战争。

另一些史学家针对上述观点指出,同希特勒采取“拖”的策略是非常危险的。英、法打出同苏联谈判这张牌,就是为了要把苏联拉入冲突的漩涡,把苏联推上对抗德国的第一线,去承受战争的主要负担。而希特勒追求改善德苏关系的心情愈热切,预付的代价愈大,一旦破裂,完全可能转而再同英、法妥协,首先东进打苏联。面对这种十分险恶的形势,苏联同德国签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的范围很广,涉及的问题很多,除上述问题外,研究较多、或者较有争论的主要问题还有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间和性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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