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IUGR)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妇产科临床诊疗手册》第159页(2643字)

凡胎儿体重低于同孕周正常值的第10个百分位数或低于平均值的2个标准差者,即属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内发育迟缓的胎儿,出生后成为小于孕龄儿(SGA)。

【诊断】

1.临床表现

(1)孕妇有不良嗜好习惯,如偏食、酗酒、吸烟吸毒等,孕妇年龄<20岁或>35岁发生率较高。

(2)环境因素 居住在高原地区、接触致畸物质或放射线或处于被动吸烟环境中。

(3)孕期有感染风疹或病毒性感冒史及Touch阳性者。

(4)有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肾炎、慢性高血压、重度贫血等内科合并症。

(5)有妊高征等产科合并症等。

(6)遗传因素 与父母双亲遗传有关,尤其是母亲方面。

2.孕周的核定

(1)停经日期及早孕反应和自觉胎动出现时间。

(2)初诊检查时子宫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3)B超12~14孕周根据胚胎顶臀长度估计孕周和纠正预产期。

3.临床检查

(1)子宫底高度测量 由同一人测量,孕妇应排空尿液后接受检查,测得耻骨联合中点至宫底的腹壁弧度长为子宫底高度,每周1次,连续3次,测得均值。标准宫底高度按公式:子宫底高度=孕周×7/8。测得宫底高度比用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宫底高度小4cm以上。

(2)每周在同等条件下称重,连续3次产前检查体重均未增加。

(3)B超参数测量双顶径、股骨长度、头围、胸围、腹围根据其数值可推算胎儿体重。监测水量以及胎盘成熟度,B超参数是宫内发育迟缓的主要依据。

(4)超声多普勒脐动脉血流测定,由于胎盘阻力升高而引起的IUGR,其S/D值将升高,超过第90百分位。

(5)新生儿出生后,新生儿的体重在第10个百分位数以下。

4.辅助检查

(1)血液检查 血常规、肝肾功能、白球蛋白比例以及微量元素测定。

(2)每周B超检查1次。

(3)每周2次或隔日1次NST检查。

(4)必要时行羊膜囊穿刺,测羊水L/S比值、肌酐及AFP或检查羊水泡沫试验,了解胎儿成熟度。决定是否需终止妊娠。

(5)E3或E/L比值测定。

【治疗】

1.护理与支持疗法

(1)原发病的治疗 如慢性肾炎或原发性高血压等。

(2)适当休息和适当的活动,休息时取左侧卧位。

(3)吸氧,每日4次,每次0.5~1h。

(4)高蛋白饮食。

(5)叶酸5mg、维生素C0.2g、维生素Bco2片,维生素E10mg等,每日3次,口服。

(6)10%葡萄糖500ml加维生素C2g,复方氨基酸250ml静滴7d为一疗程,停2~3d再开始第二疗程。

(7)脂肪乳剂 对饮食欠佳、进食少的孕妇可用脂肪乳剂250~500ml静脉滴注,每日1次,7d为一疗程。

2.改善子宫胎盘血液灌注量

(1)高压氧舱 每日1次,每次1h,10~15d为一疗程。此法需严密观察且需良好的设备,目前尚未广泛应用。

(2)疏通微循环 改善血液黏度,丹参16~20ml加5%或10%葡萄糖或者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静脉点滴。也可用沙丁胺醇片(舒喘灵)4mg,每日3次,口服。

3.B超检查 发现明显胎儿异常者,应终止妊娠。

4.分娩处理

(1)有产科和内科合并症虽未达37周需考虑终止妊娠时,可酌情羊膜囊穿刺,测定羊水中L/S比值、肌酐,同时向羊膜腔内注射地塞米松10mg。

(2)孕36周前需结束妊娠者,用地塞米松10mg,静注,每日1次,共2~3d。

(3)IUGR合并有急慢性胎儿宫内窘迫或羊水少,难以耐受宫缩,应行剖宫产术。

(4)初产妇自然分娩时,应行会阴切开,减少盆底阻力对胎头的挤压,缩短第二产程。

(5)剖宫产时,不能将脐血挤入儿体,以减少红细胞增多症的发生率。

(6)无论剖宫产或阴道分娩,当胎头娩出时先用吸管吸净口鼻腔内的羊水及黏液,再娩出胎肩,以减少羊水吸入综合征的发生。

(7)检查胎盘,并将胎盘送病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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