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妇产科临床诊疗手册》第185页(1743字)

肺结核为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在人体抵抗力降低时,因感染结核杆菌而发病,妊娠合并肺结核,分为非活动性和活动性两类。如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流产、早产的发生率高。肺功能不良者,妊娠分娩会加重其病情,甚至死亡。胎儿因缺氧、营养不良导致宫内发育迟缓或死胎。

在判断肺结核的活动性及转归时,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肺部的病变情况及痰菌等而决定。

(1)进展期 出现新的活动性病变;病变较前增大、恶化;新出现空洞或空洞增大;痰菌转阳。凡具备上述一项者,即属进展期。

(2)好转期 病变较前吸收好转,空洞缩小或“闭合”,痰菌减少或转阴。具备上述一项者,即属好转期。

(3)稳定期 病变无活动,空洞关闭,痰菌连续阴性(每月至少查痰1次)均达6个月以上。若空洞仍然存在,则痰菌需连续阴性1年以上。

【诊断】

1.临床表现

(1)长期午后低热、面颊潮红、消瘦、乏力、盗汗等症状,并出现月经失调。

(2)妊娠期结核病患者可有近一半无明显症状,并可出现类早孕反应的胃肠道反应。

(3)早期轻咳、重症患者常有气急等肺功能障碍表现。

2.辅助检查

(1)痰结核杆菌检查是诊断肺结核最可靠的主要依据。痰涂片法较简便,痰集菌法阳性率较高,培养法可靠,并可作药敏。

(2)X线胸片 摄片是发现早期肺结核的主要方法。孕早期要特殊注意保护腹部,孕36周后可与非妊娠X线检查相似。

(3)结核菌素试验阳性反应。

【治疗】

1.一般处理办法

(1)注意休息,及时治疗早孕反应,注意营养,给高蛋白,多种维生素和富于矿物质的食物。

(2)抗结核药物的治疗,应注意抗结核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若为活动期肺结核,应尽早联合用药,适量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降低耐药性,加强疗效。妊娠期首选药物为异烟肼(INH)及乙胺丁醇(EMB)联合用药。异烟肼0.3g口服,每日1次,乙胺丁醇0.25g口服,每日2~3次,加用维生素B6,并注意肝功能和白细胞变化。其次,在病情需要时可加服利福平(甲哌利副酶素RFP)400~600mg,每日1次。以上药物如出现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作抗过敏治疗。

2.产科处理

(1)提前2周入院待产,注意胎儿缺氧,定期测胎盘功能,作NST。

(2)分娩时应用产钳缩短第二产程,以避免用力屏力而致肺泡破裂和病灶扩散。

(3)本病不是剖宫产的指征,有产科指征,需作剖宫产,选择持硬麻醉。

(4)产后注意休息,加强营养,进展期及好转期,不宜哺乳,并严格与新生儿隔离,减少感染的机会。应在产后6周及3个月,复查X线片。

(5)积极治疗,不能控制的肺结核及不宜妊娠者,应在孕3月内终止妊娠,对于有子女者,病情严重或因妊娠促使病情恶化者,应考虑作绝育手术。

(6)结核产妇娩出的新生儿,应及时接种卡介苗,预防感染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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