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诞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山大学出版社《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通览》第10页(460字)

1979年2月8日中国和葡萄牙建立外交关系。1987年4月23日,在北京签订《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中葡联合声明》),宣布澳门将于1999年12月20日正式归还中国。从此,澳门进入一个新的过渡时期。

《中葡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后,澳门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及生活方式50年不予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中葡联合声明》中所宣布的将在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即基本法)加以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5年多的努力,于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诞生了,它是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诞生之后,体现“一国两制”国策的又一凯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于1999年12月20日起,成为管治澳门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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