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的正式语文及文本的送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山大学出版社《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通览》第83页(205字)

《公报》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语文。制定法规机构的有权限部门在履行法律要求之后,将法规文本送交《公报》公布。为公布的目的,待公布文本交付印务局的截止时间为:①第一组:在公布日前一周的星期四下午5时前交付;②第二组:在公布日前一周的星期五中午12时前交付。在特殊情况下,依据法规本身所载的生效日期,可见系紧急性质者,不受上述送交截止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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