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自由贸易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5页(483字)

世贸组织的自由贸易原则是指所有成员方降低和取消一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提高本国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的程度。

自由贸易原则包含以下要点:

(1)以共同协议规则为基础,逐步实行贸易自由化;

(2)成员方通过参加多边贸易谈判,并根据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来推进贸易自由化;

(3)以争端解决机制保障贸易自由化实施,如某成员被诉违反承诺,并经争端解决机制裁决败诉,该成员方就应执行有关裁决,否则,世贸组织可以授权申诉方采取贸易报复措施;

(4)成员方可通过援用有关例外条款或采取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消除或减轻贸易自由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5)以过渡期方式体现差别待遇,允许发展中成员履行义务有更长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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