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透明度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4页(247字)
世贸组织为保证贸易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除了要求成员方遵守有关市场开放等具体承诺外,还要求成员方的各项贸易措施透明。所谓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方要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司法裁决和行政裁决等)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正、增补或废除等),不公布的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议,也在公布和通知之列。其主要内容包括贸易措施的公布和贸易措施的通知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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