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55页(181字)
WTO《海关估价协议》适用于海关对进口商品征收从价税的商品的估价。它并没有规定出口关税的征收或依据商品价值实行配额管理时也有义务采用这种估价方法,但是GATT第7条对此规定了义务。同时,它也未规定征收国内税或外汇管制时有义务采用这种估价方法,然而,这并不妨碍协议各方自愿将协议中的每种估价方法用于上述各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