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的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92页(651字)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被分为十二大类160余小类。这十二个大类分别是:
(1)商业服务(如法律、计算机、不动产、租赁等服务);
(2)通信服务(如电信、邮政等服务);
(3)建筑服务(如设计、建筑、安装、维修等服务);
(4)分销服务(如批发、零售、特许可经营等服务);
(5)教育服务(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
(6)环境服务(如污水处理、废物处理、环境卫生等服务);
(7)金融服务(如银行、保险等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如医疗、保健等服务);
(9)旅游及相关服务(如住宿、餐饮、旅行社、导游等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如文艺表演、图书馆、体育竞赛服务);
(11)交通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货物装卸、仓储等服务);
(12)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