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限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43页(221字)

采购限额(Minimum Government Procurement)是指规定的最低采购金额,当采购金额达到该值时,政府采购才适用《政府采购协议》。

例如《政府采购协议》规定,中央政府的采购限额为15万左右特别提款权(约17.6万美元);地方政府一般为20万左右特别提款权;公用事业为40万左右特别提款权;建筑合同为500万特别提款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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