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特殊和区别待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44页(314字)

《政府采购协议》向发展中国家,其中包括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特殊与差别待遇,以考虑到它们特殊的发展、资金及贸易需要。某些条款对欲在本协议项下出口的商人具有特别的利益。根据协议,发达国家业已建立起信息中心,对发展中国家就其政府采购方面提出的问题,特别是法律、规则、程序及作法,已公布的意向采购通知,本协议所包含的政府机构的地址,以及购买或即将购买的产品的数额与性质,包括将来投标的现有信息等有关的合理信息咨询等要求作出反馈。协议还要求发达国家缔约方在请求之下,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所有适当的技术援助,以帮助或解决它们在政府采购方面所遇到的问题;最不发达国家可单方面地享受协议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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