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和保险费付至(CIP)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71页(388字)
CIP的全文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是指卖方自负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契约,在合同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将货物办妥出口手续后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置之下,办理保险支付至目的地运费和保险费,提供全套单据或相应的电子信息完成交货义务。买方则承担货物在货交承运人后的风险和除正常运费和保险费外的自交货地点运达指定目的地为止的各项费用以及卸货费和进口捐税。
在CIP条件下,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的界限与CPT相同,但采用CIP时,卖方增加了保险的责任和费用。所以,卖方提交的单据中增加了保险单据。
此术语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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