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贸易的含义和特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11页(909字)

国际技术贸易(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de)又称国际技术转让(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从商业的角度看,它是指各国(地区)间按一般商业条件所进行的技术使用权的授予、出售或转让。从一国的立场上看,它包括技术进口和技术出口。

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主要特征如下:

(1)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它的标的可以不经“再生产”而多次出售(转让)。标的所有者一般并不丧失其所有权,转让的仅仅是该标的的使用权和相应产品制造权、销售权。而货物贸易的标的既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又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进行质量的检验。一经出售,卖方即失去了对商品的所有权,也不可能将同一标的出售给多个买主。

(2)技术贸易的当事人一般是同行。在合同期内,技术贸易双方当事人在传授和使用技术的过程中,既是合作关系又是竞争的关系,技术供方一般会对技术受方使用和转让的技术施加种种限制。而货物贸易中一般不存在上述双重关系。

(3)技术贸易的供方通常是这项技术的开发者或使用者。技术所有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或者是即将淘汰的技术时,才转让给他人。他们开发商品始终是以销售商品为目的。

(4)技术贸易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复杂。技术贸易所涉及的法律也比一般商品贸易复杂,除合同法外,还有工业产权法、税法、投资法、技术转让法等等,这些法律有些涉及到国内法,有些则涉及到国际法。

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在有关技术转让的法律中规定,凡重要的技术引进协议都必须呈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或登记后才能生效。而一般货物贸易合同则没有这种要求。一些发达国家,为了控制尖端、保密技术的外流往往也对技术出口合同进行审查、批准,在政策或法律上作了许多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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