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技术保护的趋势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18页(620字)

近年来,不少国家已开始考虑制定保护专有技术的专门法规,如英国正在拟议制定《保护秘密权利法》,法国、日本等国正在研究制定《专有技术法》。为了加强专有技术的国际保护,有一些国际组织提出了有关保护专有技术的保护法草案,如:

(1)国际商会制定的《有关保护专有技术的草案》。该草案是国际商会于1961年制定的,其主要内容包括:①保护的条件:要求受保护的专有技术或技术知识须具有秘密性。②构成侵害专有技术的行为:非法使用他人的专有技术;非法泄露他人的专有技术;非法将他人的专有技术传授给第三人。③对专有技术侵犯人的制裁办法。但该草案本身并无普遍的法律约束力,只有当主权国家将草案内容中吸收为国内法时,才对该国产生法律效力。

(2)保护工业产权国际协会的《保护专有技术的示范法》。该示范法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专有技术是指技术、商业、管理、财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是可以实际应用于企业经营的。②专有技术属于其开发者或合法继承者所有,专有技术可按本国法律通过签订合同或其他途径进行转让。③专有技术受到保护,任何人未经许可均不得非法使用和泄露。④凡侵犯他人专有技术者,应受国家法律的制裁,受害人可请求停止侵犯和赔偿损失。该示范法规定了专有技术保护的基本原则,对各国制定保护专有技术的本国法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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