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55页(402字)

法国民法典(Gallo Civil Code)是指在拿破仑直接领导下,法国于1804年3月21日公布的一部重要法典,具有简明的文体和适用的民法原则,成为除英美法系以外大多数国家民法典的楷模。该法典经过100余次修订,迄今仍在法国实行,其名称几经变更。颁行时称《法国民法典》,后于1807年改称《拿破仑法典》;1870年后,习惯上通称《法国民法典》。该法典采用“法学纲要式”,在结构和内容方面深受罗法的影响,共126章、2283条。除总则外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人法,是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第二部分为物法,是关于静态中的民事客体权利的规定。第三部分为取得所有权和各种方法,是关于民事权利主体转移的规定。它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它表达了资产阶级关于民事立法的原则,即自由与平等原则、所有权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对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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