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148页(1151字)

承受客体受法线方向冲击载荷作用,在与工具相接触的部位发生的凹陷变形。冲击载荷属动载荷,工具首先有一定的速度或高度,在与承载客体接触的短暂时间内,其储存的动能快速释放出来转化为对承载客体作功,从而使客体变形或破坏。打击的实质是加载客体与承载客体的碰撞,当工具以较大的速度冲击承载客体时,它就具有很大的动量,而碰撞作用的时间是瞬间接触,在极短的时间内使工具的动能转移,对承载客体作功可产生相当大的冲击力。根据动量守恒原理,冲击力的大小与工具所具有的动量(质量×速度)成正比;与碰撞作用的时间成反比。罪犯在作案过程中常采用较重的工具从远距离快速打向被破坏客体,以便取得最佳效果。工具作用在较薄承载客体上易出现孔洞,有些韧性差的材料会发生破裂。个别弹性、韧性极强的承载客体,受冲击力作用后不会形成明显的凹痕。打击凹陷痕迹多出现在金属、木质、骨质等客体上,除承载客体自身机械性能影响凹陷痕迹的形成及特征反映程度外,使用的工具和作用方式不同,可以形成各种形象的凹陷痕迹。斧锤等专用打击工具,因在使用过程中反复承受很强的反作用冲击力,易使局部破坏和变形,特别是在打击面上及边沿常出现许多细节特征。所以,当斧锤垂直打向承受客体时,不仅可以反映出完整的打击面轮廓,而且在痕底上和周围痕止缘部位,常常留有斧、锤打击面和边沿的凹凸点或线、裂纹或沟痕、缺损或卷边等细节特征。当斧锤与承载客体呈一定角度作用,或者因承载客体倾斜、或呈弧形时,只能反映出工具某局部的结构形态,形成不同的凹陷形状,如方形锤可能遗留角形凹痕、圆形锤可能遗留弧形凹痕等。棍、棒、锹、镐等代用打击工具,因种类、形状繁多,在打击过程与承载客体的接触面又经常变化不定,所以多次重复打击形成的凹痕轮廓、特征多少及其分布不尽相同。这类工具的打击力多数不如专用工具强,而且作用力较分散,形成的凹痕面积广、表浅、不连贯。其他代用工具(如砖石)形成的凹痕较凌乱,不规则,凹痕内及边缘常留有打击物脱落的残渣和碎末。

打击凹陷痕迹特征与撬压凹陷痕迹大致相同,但也有自身的特点。种类特征可归纳为:痕迹反映出工具打击面的一般形状,如圆形、方形、长方形、弧面、条状等;痕迹反映工具打击面部位的尺寸,如各边长度、两边夹角度数、宽度或直径大小等;凹痕中反映工具接触部位花纹或图案的类型、布局等。细节特征可归纳为:痕迹反映出工具打击面上凸凹不平、裂纹、缺损、划痕的形状、大小、方向、数量、分布等;痕起或痕止缘上反映工具打击面边棱和尖角弯曲、磨损、卷边、缺角、伤残的形状、部位、方向、布局等;工具打击面附带物(如钉帽、木楔)形成凹陷痕迹的形状、大小、位置等;各细节特征之间的互相分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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