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207页(180字)

“消极证据”的对称。证据区分为积极证据和消极证据,其根据是证据对起诉的犯罪事实起积极的肯定作用,还是起消极的否定作用。积极证据是指能够证明起诉的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消极证据是指能够否定起诉的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这种证据的分类与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分类标准是相同的,因此积极证据即有罪证据,消极证据即无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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