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675页(538字)

侦查人员依据犯罪信息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从而完成侦查认识活动的过程。常见的侦查思维形式主要有侦查逻辑思维、侦查辩证思维、侦查形象思维、侦查灵感思维、侦查社会思维等。除此之外,按照不同的标准,还可以对侦查思维的形式进行分类。如以侦查思维的方法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直接侦查思维和间接侦查思维。直接侦查思维是指侦查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和分析侦查工作中的问题。间接侦查思维是指侦查人员借鉴他人的思维成果和方法去思维。以侦查思维的主体的数量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个体侦查思维和群体侦查思维。个体侦查思维是指侦查人员个人在侦查中所进行的思维。群体侦查思维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中利用会议进行的集体性的思维。以侦查思维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片面侦查思维和全面侦查思维。片面侦查思维是指侦查人员从一个角度、一个方面去思维侦查中的问题。全面侦查思维是指侦查人员能够从多方位、多视角去思维侦查中的问题。以侦查思维的内容有无差异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随和性侦查思维和独立性侦查思维。随和性侦查思维是指侦查人员的思维活动趋向于谋求一致,而没有自己独创性的侦查思维。独立性侦查思维是指侦查人员在侦查中有勇于探索的精神,敢于坚持自己意见的侦查思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