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85年集体经济组织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47页(180字)

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对积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制作出如下规定:各种合作经济组织都应当拟订简明的章程。合作经济组织是群众自愿组成的,规章制度也要由群众民主制订;认为怎么办好就怎么订,愿意实行多久就实行多久。只要不违背国家的政策、法令,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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