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渔业振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13页(328字)

日本1976年6月1日颁发、1984年5月8日修订《渔业振兴整备特殊措施法》。该法目的是,为适应渔业经济方面各种条件的显着变化及渔业国际环境的变化等使难以维持渔业经营的中小渔业者重振渔业经营所急需的资金得以协调解决,并对特定类型渔业采取改善结构及整备等措施,以实现渔业的振兴。该法所称“中小渔业者”系指经营渔业的个人或公司,其常雇职员在300人以下,所使用的渔船合计总吨位在3000吨以下者。该法由19条组成,主要对制定渔业经营振兴计划、中小渔结构改善基本方针、结构改善计划、政府财政补助措施、违法处罚等作出规定。根据该法规定,日本政府于1976年颁布、1987年修订了《渔业振兴整备特别措施法施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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