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提渔政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13页(285字)

吉布提1985年颁布《关于保护动物区系和海底以及修改第80-062号法令的法令》规定:(1)被授权认定违反本法事件的人员或他们的代表包括:共和国官员;司法警官;养殖捕捞处主任;海事处主任及其被授权人员;社会调查和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工业发展局局长;热带水族馆馆长;海洋警察。(2)对于违法者,必须由笔录人员扣押捕猎武器、潜水服和违法使用的渔船,将这些东西暂时寄存海事处;没收这些东西或解除扣押由有关司法机关宣布。(3)主管港口的总理、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农业部长、贸易运输旅游部长分别负责执行本法中与本部门有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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