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审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420页(362字)
又称预防性审查。在法律和其他法规公布实施以前,由专门的机关审查其合宪性的一种违宪审查方式。它是实行议会监督宪法实施国家的主要审查方式,也是欧洲大陆式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先审查有许多优点,它可以避免违宪的法律、法规带来的不良的社会效果。通过事先审查,把那些违宪的法律、法规废除,从而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但它也存在明显的缺点,首先,法律文件在字面上的明显违宪虽然比较容易在事先审查中予以排除,但更多的法律是否违宪不能单纯从文字上表现出来,而需要在适用中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才能发现,因此事先审查未必全面、可靠;其次,事先审查如果在没有同时存在事后审查的情况下,对于已经生效但又违宪的法律文件,除了立法机关通过修改法律或者更新法律以外,一般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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