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04页(369字)

职务级别工资制的简称。以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为主要依据来确定公务员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64条第2款规定我国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根据该制度,公务员的工资构成包括四个部分:①职务工资,根据公务员的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所确定的工资标准,是公务员工资构成中比例最大的一类,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②级别工资,根据公务员的能力和资历确定的工资标准,它使同一职务层次但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存在差别的公务员获得不同的报酬,也是按劳分配原则的体现,在公务员工资中所占比例仅次于职务工资;③基础工资,以维持公务员本人基本生活费用为依据确定的工资标准,在工资构成中所占比例位居第三;④工龄工资,按照公务员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工资标准,在整个工资构成中所占比例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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