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发展会员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1153页(775字)

发展会员工作是基层工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贯彻执行全总关于“五突破一加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地应对我国在加WTO后所遇到的各种挑战和压力。它对于壮大工会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会员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既要按《中国工会章程》规定进行发展,以保证发展会员工作的严肃性;又要防止再另加附加条件或繁琐的手续。基层工会对发展会员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定期讨论研究,要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这项工作。

(二)基层工会在发展会员工作中,要根据本公司职工队伍现状,进行研究,认真制订计划,并认真执行。要由组织委员经常检查和监督,严格按《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加入工会的条件:按《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发展会员要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由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四)工会基层委员会在发展新会员之前,应对要求入会的职工进行入会教育,宣讲工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讲述工会会员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五)有关入会的具体手续,应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的第二条:“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的要求执行。

××公司工会委员会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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