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工会监督检查的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1255页(1726字)

第一条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法会》和《×市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工会对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纺织系统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隶属于×市纺织系统的外摘投资企业均应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应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劳动保护部门的指导下,依照《安全生产法》、《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四条 按照我国“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体制,工会要围绕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管理等内容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1.监督行政方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规,通过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防止违反国家法规、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现象发生。

2.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针对企业存在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有害因素进行对照检查,发现超标的应提出整治意见,督促企业行政治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3.发现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备、厂房等事故隐患问题,工会要及时向企业行政反映,如遇有关领导者违章指挥或有重大隐患不及时排除,工会应支持工人拒绝操作,同时向上级工会反映,以督促行政采取事故预防措施。

4.工会要协助和监督企业依照《×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特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5.工会要协助企业按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立足于正确与适用,使劳动保护用品起到应有的作用。

第五条 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根本方法。

1.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工具,向广大员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协助行政加强对新工人进厂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主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工会要依据有关法规,将有关重大问题(如安全生产、职业病、劳动条件、劳动强度问题等)列为议案,经职工大会讨论以后,督促有关部门实施。有关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的经费支出,企业必须给予保证。

4.认真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的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推动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协助行政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劳动保护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注重抓好班组安全建设,配备班组安全检查员,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以提高每一个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某×公司办公室和×市纺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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