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设备及其功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二卷》第844页(2495字)

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对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

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建筑内最基本的消防设备。系统设计由设计单位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计。控制显示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对消火栓的控制要求。按照规范规定,消防控制室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1.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2.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

3.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固定消防设备。从19世纪中叶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其最大特点是价格低廉,灭火效率高。据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统计,其灭火成功率在96%以上。在美、英、日、德等发达国家的消防规范中,几乎所有的建筑都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美、日等国已将这种灭火设备发展到家庭住宅中。在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宾馆、公寓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标准和设计规范颁布后,国内的设备质量是可信的。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靠工作,关键在于系统的自动控制要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根据工作需要和规范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水喷雾灭火系统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上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1.控制系统的启停;

2.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3.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

(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

按照规范要求,卤代烷、二氧化碳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上应具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1.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

2.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

3.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

4.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的状态。

(四)泡沫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

根据规范要求,泡沫灭火系统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上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1.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的启、停;

2.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

(五)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

根据规范要求,干粉灭火系统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上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1.控制系统的启停;

2.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

(六)常开防火门的控制功能

根据规范要求,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

(七)防火卷帘的控制功能

根据规范要求,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报警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

·感烟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距地(楼)面1.8m;

·感温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3.火灾探测器动作后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应下降到底;

4.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八)防烟、排烟设施的控制、显示功能

根据规范要求,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1.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2.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3.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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