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灭火系统设计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二卷》第912页(1877字)

(一)坚持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有关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GBJ16-8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163-9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193-93)等,这些是高层建筑灭火系统设计的依据,只有国家公安部指定的部门才有解释权。任何违反消防灭火设计规范的工程设计都属于不合格设计,消防建审主管部门有权拒审并责成重新设计后再送审,直到符合规范规定为止。基建单位或施工单位如果擅自更改已审批过的消防灭火设计,消防主管部门除拒绝进行消防灭火系统验收外,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理,直到验收合格为止。由火灾资料分析可知火灾原因,其中有的是属于设计不合理,有的是在施工中未经设计和消防主管部门同意而进行变更,以至留下隐患,更多的是管理上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造成消防灭火系统失灵。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预防为主”是指尽可能杜绝火灾的发生,把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各种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对火灾的监测和预报,对各类消防灭火设备和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使消防灭火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这些都是主动行为,属于第一位。而“防消结合”是指在防的基础上万一发生了火灾时,则有相应的可靠灭火措施作为保障,灭火系统便快捷地投入运行,将火扑灭。消是防的保证。

(三)坚持立足于自救的原则

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一般消防车已不能直接灭火,只能依靠室内消防给水设施进行自救,根据建筑物的类别和性质不同,室内消防系统有: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有的还配备供工作人员使用的自救卷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消防灭火系统(如卤代烷1211、130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特别是火灾初期自救卷盘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立足于自救,消防水池的水量、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等都要配套成“”,发生火灾切断火场电源后,消防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消防电梯等均处于正常运行之中。

(四)坚持合理分区,确保消防灭火系统安全的原则

高层建筑消防灭火系统设计的合理分区是确保迅速灭火的重要因素。规范规定:消火栓灭火系统栓口的静水压不应大于0.8MPa,当大于0.8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而静水压力不得大于1.0MPa。

消火栓灭火系统在消火栓口处的压力不应大于0.5MPa,以便于消防队员操作,如果大于0.5MPa,消防队员的体力将难以支持,严重超压时还会对消防队员造成危险,直接影响到灭火效果。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静水压力大于1.0MPa,一方面喷头管网系统和报警控制装置容易损坏,另一方面喷水强度也增大,造成作用面积达不到设计的基本要求。

(五)坚持既要安全第一,又要经济合理的原则

高层建筑的消防灭火系统的设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这是我们的主导思想,由于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扑救难度大、人员疏散困难,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高层建筑火灾的这些特点,要立足于自救。所以在确定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时,要选用合理的方案和先进可靠的设备器材。考虑到我们的国情,要区别对待,凡国内可以生产,经实践证明是可靠的设备或产品,经国内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尽可能采用国内的设备或产品。

高层建筑灭火系统的设计是一门综合技术,而选用灭火剂时,首选以水为主要灭火剂,这是由于水作为灭火剂来源广、使用方便、灭火效果好,使用范围广,同时价格便宜,相应配备的系统器材和设备较易制作和生产,不需要特殊配制。因此凡能利用水进行灭火的房间、场所、都应用水作为灭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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