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二卷》第1059页(4652字)

(一)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有两种,即第一种工作票(停电作业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不停电作业工作票)。两种工作票的式样见表4-1-7和表4-1-8。

表4-1-7 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

表4-1-8 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

在高压设备或高压线路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以及在高压室内的二次回路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者,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在带电作业或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在控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以及在无需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回路上的工作等情况下,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根据不同的检修任务、不同的设备条件以及不同的管理机构,可选用或制定适当格式的工作票。例如,检修线路的工作票与检修设备的工作票就小有区别。不论哪种工作票,都必须以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为原则。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情况的生产领导人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应在工作票中注明应拉开开关、应装设临时接地线及其他所有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电工班长)应在工作票上填写检修项目、工作地点、停电范围、计划工作时间等有关内容,必要时应绘制简图。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按工作票停电,并完成有关安全措施。然后,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交待并一起检查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并指明带电部位,说明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移交工作现场,双方签名后才许可工作。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理现场,清查工具;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数,带领撤出现场,将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后检修工作才算结束。值班人员在送电前还应仔细检查现场并通知有关单位。

工作票应编号,每次使用时一式两份,工作完毕后,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存,一份交回给工作票签发人。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3个月。

紧急事故处理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执行监护制度及其他有关安全工作制度。

无需填用工作票的检修工作应执行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准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记录簿上,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在检修工作中,工作人员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留在现场,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认真监护,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对需要进行监护的工作,如不停电检修工作和部分停电检修工作,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应认真负责,集中精力,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二)操作票制度

1.高压倒闸操作应填用操作票。操作票是保证正确和安全地进行停、送电等倒闸操作的书面文件。事故处理、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本单位仅有的一组临时接地线等无需办理操作票,但应将操作项目记入操作记录簿上。

2.操作票上应填写日期、编号、发令人、受令人、下令时间、操作开始时间、操作结束时间、操作任务、操作顺序及项目、操作人、监护人及备注等项目。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操作项目应按顺序逐项填写,并应注意下列事项:拉开或合上各种高、低压开关之后应检查开关是否在断开或合闸位置;送电前应检查断路器是否在断开位置;电压互感器接通后及送电前后应检查母线电压;在并列运行等情况下应检查负荷分配;装设临时接地线前应检查设备(或线路)是否无电;送电前应检查临时接地线是否拆除;取下或装上熔断器,解除或恢复继电保护亦应填入操作票项目。操作程序决定于操作项目和接线方式。

送电操作应特别注意防止带地线合闸,并应遵循以下操作程序:

(1)检查为检修装设的各种临时安全措施和临时接地线是否完全拆除;

(2)检查有关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是否已经按规定投入;

(3)检查断路器是否在分闸位置;

(4)合上操动能源,装上断路器控制回路直流熔断器;

(5)合上电源侧隔离开关;

(6)合上负载侧隔离开关;

(7)合上断路器;

(8)检查送电后的电压、负荷是否正常。

停电操作应特别注意防止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和带电挂地线;并应遵循以下操作程序:

(1)检查有关仪表指示是否允许拉闸;

(2)拉开断路器;

(3)检查断路器是否在断开位置;

(4)拉开负荷侧隔离开关;

(5)拉开电源侧隔离开关;

(6)切断断路器的操动能源;

(7)拉开断路器控制回路的熔断器;

(8)按照工作票的要求实施各项安全措施。

3.操作票的发令人应为调度员或生产负责人,受令人一般为主要值班员,监护人一般为值班长,操作人一般为值班员。

4.操作票也应编号。使用完了的操作票应注明“已执行”的字样,并保存3个月。

(三)工作监护制度

监护制度是保障检修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正确操作的基本措施。监护人应是技术级别较高的人员,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监护人不得不暂时离开现场时,应指定合适的人代理监护工作。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

1.监护人应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是否与工作票所填写项目相符。

2.监护人应组织现场工作,并给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带电部位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监护人应始终留在现场,对工作人员认真监护。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和实际操作,包括工作人员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或接地导体)之间是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作人员站位是否合理,操作是否正确。监护人如发现工作人员的操作违反规程,应给予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4.监护人应制止任何工作人员单独留在室内或检修区域内,并随时制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检修区域。

全部停电检修时,监护人可以参加检修工作;部分停电检修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会因过失酿成事故的情况下监护人才可以参加检修工作;不停电检修时,监护人不得参加检修工作。

(四)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人完成检修现场的有关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事宜: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实施的安全措施,用手触试,证明被检修部位确已无电;

2.给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3.与工作负责人一起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人员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被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有关方面的同意。

(五)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检修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收执。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理检修现场,开放被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值班人员收执。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人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复工之前,工作负责人还应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与工作票相符,确实相符时方可开始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检修现场。

2.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检修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应由值班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好,不需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工作地点之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再次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3.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仔细检查现场,待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检修的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对于同一停电系统,只有在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临时接地线、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调度人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遇紧急情况,必须合闸送电,必须将工作人员已经全部离开现场的确切依据报告各有关负责人,在得到他们的答复和许可后方可送电。而且送电前应完成下列措施:

(1)拆除临时接地线、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必须在所有能够进入现场的通路派专人守候,以备告诉工作人员“已经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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