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计防火审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二卷》第1099页(2516字)

(一)图纸审查

1.图纸审查前的送审条件

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应由建设单位送审。具体送审单位应将工程图纸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的标准图盒内送审。

所送图纸应为全套正式蓝图,其中包括:

(1)总平面图(含工程周围现状、工程位置、总平面布置、室外消防设施和储存方式等)。

(2)建筑平面、立面和剖面图。

(3)室内、外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如消防用水、用电、空调、通风、煤气供应、室内装修以及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自动灭火、防排烟设施等)。

除全套正式蓝图外,还应附带如下资料:

(1)设计任务书、说明书、计算书、消防设计专篇。

(2)工业建筑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品种、使用原料,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运输和储存方式等。

(3)内装修材料应有品种、数量、使用部位及防火装修材料的检测报告等。

当工程蓝图和资料都具备后,送审单位还应认真填写速度工程基本情况表,如表4-2-7所示。并经单位盖章。提前送消防部门建审科(股)后,方可进行图纸防火审查工作。

表4-2-7 基本情况表

2.电气设计防火审图内容

电气设计防火审图主要是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图纸中,对电气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对变配电所、室内外动力照明,爆炸危险区域划分,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等平、立面施工图和设计、施工说明的查看,重点审查如下内容,看其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1)电工建筑物的位置与耐火等级。

(2)消防电源种类、进线路数、电源切换方式与位置(点)、消防用电设备的耐火耐热配线。

(3)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标志的位置、照度、装置耐火性能和电源供给。

(4)动力照明线路敷设方式,导线选型,负荷情况,截面大小,线路防火阻燃措施等。

(5)用电设备与开关装置的选型、位置,防火间距,负荷状况等。

(6)接地情况,含电力系统接地、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位置、材料、接地方式,相互间的关系。防雷接闪器的种类、位置和数量、引下线方式等。

(7)易燃易爆环境电气防火、防爆措施。

(8)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消防控制室的位置,探测器的类型,安装位置,保护面积,信号传递方式,联动对象和控制方式等。

3.电气设计防火审图依据

消防监督机构在履行电气设计防火审核职能时,主要依据如下有关标准、规则及规定等进行图纸审核工作。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7)其他有关国家设计防火规范和电气设计规范、规定等。

(二)竣工验收

电气防火工程竣工后,在建设单位自检自验合格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将其与消防工程一起,向消防监督审核机构呈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后,消防审核机构方能受理验收申请。有关文件和资料如下:

(1)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电气防火审核文件、备忘录及其落实情况;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自检自验和施工单位的安装调试记录、耐压试验记录;

(3)施工单位、产品厂家提供的资质证书和产品检测证书;

(4)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确认是否按设计施工,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确认文件;

(5)竣工验收情况表。

当上述文件、资料齐全后,建审人员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予复核,合格后提出验收意见,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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