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受理的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447页(1439字)

火警受理通常也称接警。按照接警区域的划分方法,大体可区分为以下三种方式:分散接警、集中接警、集中接警结合分散接警。

(一)分散接警

分散接警是指在消防责任区域内按照一定的规则(如消防中队管区)区分为若干个接警区域,对应设置若干个受理点,分别独立受理火情、火警的报知。当各接警区域发生火灾,各受理点只接报处理本管区的火警。图2-7-1为分散接警方式示意图。

图2-7-1 分散接警方式示意图

分散接警在具体的组织方式上,可以有多种形式。如以电话分(支)局服务区划分接警区,当在此区域内存在两个以上消防中队时,区域内各中队及消防总队、支队(大队)调度室均有接警电话并接在该电话分(支)局交换机的“119”报警出中继线上,同时接听火警报知。根据所报火灾发生地址,由主管中队受理,其他单位监听了解火情。

这种接警方式的优点是中队直接受理,出动响应时间短、差错率低;缺点是接警牵涉面大,对接警人员要求高、不易实现调度指挥自动化。

(二)集中接警

集中接警是指在消防责任区域内,只设置一处火警受理点,在其责任地域内发生的火情、火警报知,均由该点集中受理。图2-7-2为集中接警方式示意图。

图2-7-2 集中接警方式示意图

集中接警方式适合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地域相对较集中的城镇地区。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接警机构专业化,准确度高;处理火警程序化,易于实现自动化调度指挥;消防队伍调度集中化,便于科学组织灭火力量,提高灭火战斗的成功率。缺点是:增加处理层次,影响出动速度。

(三)集中接警结合分散接警

集中接警结合分散接警是两种接警方式的组合形式。通常在大、中城市行政管辖地域面积较大,中心区以外的郊区(县)范围广、距离远的情况下实施。具体形式一般是在城市地区按集中接警方式组织火警受理;而在郊区实行分散接警。图2-7-3为集中接警结合分散接警示意图。

图2-7-3 集中接警结合部分分散接警示意图

我国地域广阔,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线电话通信体制结构复杂,发展不平衡。从火警报知的手段来看,主要是依靠电话传递和受理。因此,接警方式的确定基本是和各地电话通信网的具体结构相适应的。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通常以集中接警为主,有些城市也采用分散接警方式,一些大城市,则将两种方式结合并用。

总之,无论采用何种接警方式,均应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的特点、习惯以及电话网的现实结构状况而确定。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为了逐步实现接警调度的计算机化,目前实行分散接警方式的城市最终要调整过渡到采用集中接警或第三种结合方式。我国电信通信事业近年来的迅速发展,将使这种调整逐渐具备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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