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文书的概念和种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491页(1157字)
(一)消防文书的概念
消防文书是公安消防机关及组织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特定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消防文书是传达贯彻消防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上呈下达,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查调证据材料,联系公务,记载消防监督管理事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二)消防文书的种类
消防文书的种类很多,仅就消防工作中常用的文书材料,大体有两种分类方法:
1.按照消防文书的性质、特点和作用,可分为以下3类:
(1)消防行政文书。消防行政文书是指公安消防机关及组织在实施领导和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经国家公文法规确定的通用公文,即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1月18日发布、1993年11月21日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和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共12类13种公文。此类文书属于国家行政机关通用文书范畴,列入《公安机关党政文书写作》专册编写,本书不在重复介绍。但个别文种,如通报、报告和函等,因广泛使用于消防业务工作和事务活动之中,故在本书有关章节中仍侧重地加以叙述。
(2)消防业务文书。消防业务文书是指公安消防机关及组织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广泛使用的各种业务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火灾扑救情况报告、火灾事故通报、消防处罚审批表等。
(3)消防事务文书。消防事务文书是指国家公文法规确定的公文种类之外的,在公安消防机关及组织日常消防事务活动中经常大量使用的文字材料。主要包括消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材料、工作简报等。
2.按照消防业务和事务文书的内容、用途,可具体分为以下6类:
(1)防火监督检查类;
(2)火灾事故处理类;
(3)消防管理处罚类;
(4)消防工作计划、总结、简报类;
(5)消防工作会议讲话和发言稿类;
(6)消防规章制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