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特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122页(2758字)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办理资金收付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核对账务和事后查考的依据。会计凭证必须具备一些基本要素,从银行的凭证来看,这些要素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收付款单位的户名和账号、收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名称和行号,人民币或外币符号和大小写金额、业务内容摘要及附件张数、凭证编号、单位印章、银行及经办人印章等。凭证的传递必须准确及时、手续严密、先外后内、先急后缓。由于银行的会计凭证要在内部经办业务的有关环节传递,故习惯上称为“传票”。概括起来,金融会计凭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较多地采用单式凭证

会计凭证分为单式凭证和复式凭证两种,在其他企业中,单式凭证已较少采用,由于这种凭证对经济业务涉及的几个会计科目,要分别在几张凭证上反映,一张凭证上只填一个科目,因而若不采用复写方法,就增加了填制凭证的工作量,而且也增加了日后装订凭证的工作量和用纸量,同时也不便于日后查考某项业务的全貌。但是金融企业经济业务量大,凭证传递次数多,会计分工较细,为加速凭证的传递,便于分工记账和汇总,金融企业中较多地使用单式凭证。

(二)大量采用原始凭证作记账凭证

实际工作中,金融企业的大量原始凭证都是按专门格式印制的,且大多是一次套写多联,凭证中不但包括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还留有填写会计分录的地方,故这种凭证实际上是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综合体”,既是原始凭证又起记账凭证作用,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保证核算质量、减少差错和节约纸张也很有益。

(三)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两大类

1.基本凭证

它是根据原始凭证及业务事项由各金融企业自行编制的凭证。按业务性质不同,它分为以下十种:现金收入传票(参见表2-1-1)、现金付出传票、转账贷方传票(参见表2-1-2),转账借方传票、特种转账贷方传票(见表2-1-3)、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外汇买卖贷方传票、外汇买卖借方传票、表外科目收入传票和表外科目付出传票。

表2-1-1 现金收入传票

表2-1-2 转账贷方传票

表2-1-3 特种转账贷方传票

现金传票和转账传票只限银行内部使用,不向外销售和传递。特种转账传票不对外销售但可对外填发,适用于涉及外单位又无专用凭证的一切转账借贷业务。外汇买卖传票适用于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现金付出传票除左上角为借一贷现金外,其余部分与现金收入传票相同。

转账借方传票除左方科目为(借),右方对方科目为(贷)外,其余部分与转账贷方传票相同。

特种转账借方传票除右下方为“科目(借),对方科目(贷)”外,其余部分与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相同。

2.特定凭证

特定凭证也称专用凭证,它是根据某项业务的特殊需要制定的具有专门格式和用途的凭证。这类凭证由银行统一印制发行,各企业单位需要时向银行购买。实际工作中,金融机构除少数业务需自制凭证外,一般都是以客户向金融机构提交的专用凭证作为记账凭证(如商业汇票、汇兑结算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等)。

(四)凭证传递与保管的特点

金融企业尤其是银行的凭证量多、类繁,必须按规定的手续进行传递和保管,务求准确、及时、安全。一般说外来凭证应先经过接柜人员审核,然后交记账员确定会计分录,记入明细账户,再交复核员复核;自制凭证经有关人员签章和记账后,也要交复核员复核;联行凭证的传递按联行制度规定办理。除符合以上要求外,凭证的传递还必须遵守以下顺序(规则):

(1)现金收入凭证必须先由出纳收款,后交会计记账,以保证账款相符;

(2)现金付出凭证必须先由会计记账,后交出纳人员付款,以防止透支;

(3)转账凭证必须先记付款单位账,后记收款单位账。代收他行票据时,必须收妥款项才能使用,以贯彻银行不垫款原则;

(4)无论联行之间还是银行内部的凭证传递,除有业务核算手续另行规定外,应一律通过邮局或由银行内部传递,不得交由客户代为传递,以免发生账务错乱或丢失。

对各种会计凭证,在每日营业终了,都要全部集中,按科目排列顺序进行整理。对每一科目的传票,要按现金收入,现金付出、转账收入、转账付出的顺序进行排列,然后加以编号,进行装订,原则上每日的传票要在当日装订,加具封面,进行保管,以保证凭证的安全和完整。

(五)凭证的审查

为保证凭证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对凭证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所接受的凭证是否为本机构应受理的凭证,凭证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2)凭证内容、联数及附件是否完整齐全;

(3)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有误、账号与户名是否相符,账户是否已被冻结;

(4)金额是否涂改,大小写是否一致;

(5)密押及印章是否真实齐全;

(6)款项来源或用途是否清楚;

(7)计息、收费、罚金的计算是否正确;

(8)审批手续(如贷款发放)是否齐全、合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