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232页(5200字)

(一)信用卡的意义及有关规定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使用信用卡办理消费结算安全、方便、可靠、灵活。持卡人不仅可以在发卡行的分支机构存取现金,而且也可以在异地银行存取现金,亦可在本地或外地指定的商店、公司、旅馆、饭店凭卡签字购买商品、车票、就餐等。持卡人在存款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可在发卡机构确定的额度内善意透支。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载体材料分为磁条卡和智能卡(IC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信用卡规定有起存金额,申领信用卡的单位和个人,其存款账户必须保持足以支付的存款余额以备支用,在存款余额不足而又急需款项的情况下,允许善意透支并要定期归还,信用卡透支不准超过最高透支额,透支期限最长60天。透支部分需计收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每天按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计算,超过30日或超过透支限额的,按日息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算。使用信用卡的客户,每年需交纳年费。持卡人直接购货与消费,或在当地支取现金,均不收任何费用,而在异地支取现金,则需按标准收取手续费。同时,规定有一次取现、购物或消费的最高限额。

(二)发卡行发行信用卡的核算

1.发行单位卡的核算

单位卡对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发行。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的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入,不得交存现金,也不得将销货收入款存入信用卡账户。单位卡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单位向银行申领信用卡时,应填写申请书,同时应缴存起存金额的备用金,经审查同意后,办理发卡和开户手续。

信用卡备用金账户的开立,各行做法不同,有的设立“信用卡备用金存款”科目;有的规定单位卡申领不设专户,发卡后,凭卡消费可在原账户中收付款项,如果在发卡行没有开立账户的,需先办理开户手续,缴存备用金,然后发给信用卡。以下以设立“信用卡备用金存款”科目的做法叙述核算手续。

申领信用卡的单位在发卡行开有账户的,在申领信用卡时,应签发基本存款账户的转账支票和三联进账单,发卡行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支票作基本存款账户的借方传票,第二联进账单作信用卡备用金存款户的贷方传票,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作手续费收入的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 ××单位户

贷:信用卡备用金存款 ××单位户

贷:手续费收入

第一、三联进账单退交申请人。

申请人不在发卡银行开户的,应向发卡行提交支票和两联进账单送交银行,发卡行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支行辖内往来(或同城行处往来)

贷:信用卡备用金存款 ××单位户

贷:手续费收入

转账后,将支票通过票据交换交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行。

2.发行个人信用卡的核算

个人申领信用卡时,应持现金或以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转账存入信用卡备用金。个人信用卡备用金可以“活期储蓄存款”科目或“信用卡备用金存款”专用科目核算。

个人申领信用卡并开户时,应填写申请表,经发卡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领卡手续。申请人填写存入凭条交发卡行,发卡行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活期储蓄存款 ××个人信用卡户

贷:手续费收入

个人申领信用卡转账存入备用金的,应从申请人工资性及其他劳务报酬收入账户支付。

发卡银行发行信用卡后,应登记信用卡账户开销户登记簿和发卡清单,并在发卡清单上记载领卡人身份证件号码,并由领卡人签收。

(三)凭信用卡存取现金的核算

持卡人凭信用卡存取现金时,银行应认真审查信用卡的真伪及有效期限;核对信用卡号码是否是已付卡的号码;核对当面签字与预留签字是否一致。审查无误后,办理存取款手续。

1.同城存取现金的核算

持卡人凭信用卡存入现金时,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压制一式四联存款单,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贷方凭证附件,第四联存根。持卡人直接存入现金的,由持卡人在存款单上签名,并应核对其签名与信用卡签名是否相符。如为持卡人的代理人交存现金的,应由代理人签名。无误后办理收款手续。

银行以存款单第二联代转账贷方传票,并填制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第三联存款单作附件,填制一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 ××人信用卡户

借:应解汇款 ××人信用卡户

贷:活期储蓄存款 ××人信用卡户

第一联存款单交持卡人,第四联存款单留存。

如为在非发卡行存入现金,则收存行收存现金后,应将第二联存款单通过票据交换交给发卡行。收存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应解汇款 ××人信用卡户

借:应解汇款 ××人信用卡户

贷:支行辖内往来(或同城行处往来)

发卡行收到划来款项,其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支行辖内往来(或同城行处往来)

贷:活期储蓄存款 ××人信用卡户

持卡人凭信用卡支取现金,需填制取现单并应提交身份证件,银行审查信用卡的真伪及有效期;持卡人身份证件的照片或卡片上的照片是否与其本人相符;该信用卡是否为止付卡。审查无误后,在取现单上填写取现金额、身份证件号码等,由持卡人签名并核对其签名与信用卡签名是否一致,与身份证的姓名是否相同,持卡人取现超过规定限额的应办理授权,并将授权号填入取现单。

凭信用卡取现的,各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与存入现金相反,不再详述。

按照规定,单位信用卡存入款项,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入现金,亦不得支取现金。

2.异地存取现金

持卡人持异地发卡行发行的信用卡存入和支取现金时,经办行应按规定标准收取手续费,并将手续费额填在存款单和取现单上。经办行对持卡人持异地发卡行发行的信用卡支取现金的,以取现单代传票,并另填制传票收取手续费。在支付现金并收取手续费后,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往账(或分行辖内往来)

贷:现金

贷,手续费收入

取现单的有关联随划款报单寄发卡行。

发卡行收到划款报单后,转账的会计分录为:

借:信用卡备用金存款(或活期储蓄存款) ××户

贷:联行来账(或分行辖内往来)

如为异地存入现金,各行的会计分录相反。

(四)凭信用卡直接消费的核算

持卡人凭信用卡在同城或异地直接消费时,需填制签购单,由特约单位填制进账单及汇计单与签购单一并送存银行,经办行应向特约单位收取手续费。

银行对特约单位提交的凭证应认真审查:签购单及其压印的内容是否为本行可受理的信用卡;签购单上有无持卡人签名、身份证件号码、特约单位名称和编号;签购单的小写金额是否与大写金额相符;签购单上压印的信用卡有效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超过规定交易限额的,有无授权号;汇计单和签购单的内容是否一致,汇计单、签购单和进账单的结计金额是否正确;手续费计算是否正确。审查无误后处理账务。

汇计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费收据,第二联贷方凭证附件,第三联存根。签购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贷方凭证附件,第四联存根。

(1)收、付款人在同一行处开户的第一联进账单作收账通知与第一联汇计单作交费依据,退交特约单位;第二联进账单作特约单位存款账户的转账贷方传票,第三联签购单作附件;填制一联手续费收入科目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第二联汇计单作附件;第二联签购单作借方传票;汇计单第三联、签购单第四联留存。其会计分录为:

借:信用卡备用金存款(或活期储蓄存款) ××户

贷:××存款 特约单位户

贷:手续费收入

(2)收、付款人在同一城市不同行处开户的,经办行需通过票据交换将款项划发卡行。特约单位开户行将第三联签购单连同第三联汇计单通过票据交换提交给发卡行,款项收妥抵用。

经办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支行辖内往来(或同城行处往来)

贷:××存款 特约单位户

贷:手续费收入

发卡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为:

借:信用卡备用金存款(或活期储蓄存款) ××户

贷:支行辖内往来(或同城行处往来)

(3)收、付款人在异地行处开户的,经办行应通过全国联行往来或分行辖内往来,将款项划往发卡行,其具体处理方法不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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