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保证金核算的科目设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616页(604字)

(一)“应付保证金”科目

为了核算交易所收到会员划入的各种保证金,会计上应单独设置“应付保证金”科目进行核算。它是负债类科目,借方登记保证金的减少,贷方登记保证金的增加。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会员结余的保证金。本科目按会员保证金的内容分设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结算准备金”明细科目

核算会员划入交易所尚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并按会员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2.“交易保证金”明细科目

核算会员划入交易所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并按会员进行明细核算。

(二)“手续费收入”科目

会员开仓、平仓或进行实物交割,都需按规定向期货交易所交纳手续费,这是交易所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此,会计上单设“手续费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它是损益类科目,贷方登记收取的手续费,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转账后,该科目没有余额。交易所也可根据其业务管理需要,按手续费的具体内容分设“交易手续费收入”、交割手续费收入”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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