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砂糖(国家标准GB317-64)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轻工业出版社《甜菜制糖工业手册下册》第125页(2291字)

(一)技术要求

1.优级、一级白砂糖的感官指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糖的晶粒应均匀,松散干燥、不含带色糖粒或糖块。

(2)糖的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不带杂、臭味。

(3)溶解于洁净的水中成为清晰的水溶液。

2.二级白砂糖的感官指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糖的晶粒应均匀松散。

(2)糖的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不带杂、臭味。

3.优级、一级、二级白砂糖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表8-1规定(对商品糖重量计)

表8-1 优级、一级、二级白砂糖的理化指标

(二)试验方法

按甜菜制糖化学管理统一分析方法“白砂糖分析”进行。

(三)验收规则

(1)每一次交货为一批,每批必须附有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收货部门凭合格证收货,但有权提出抽验。

(2)抽验或公断某级白砂糖时,如有不合格的指标,应再对不合格的指标复验一次,如仍不合格,按该白砂糖实达等级或等外品处理。

(3)在供受双方书面合同中,规定双方一致同意的公断检验机构。

(四)包装、标志、运输、保管

(1)用麻袋包装时每包净重100公斤,所用麻袋必须干净、不破漏、袋口需以双细麻线交叉成十字均匀缝好,最少要缝足十针,缝口处不得有糖粒漏出;为了搬运方便麻袋的两角缝成两个耳子。

(2)用布袋或纸袋包装时,每包净重50公斤或25公斤,布袋用布须严密不漏糖,纸袋必须牢固。布或纸袋均以白线缝口,缝口处不得有糖粒漏出。

(3)粗、中,细粒糖应分别包装。

(4)装糖之包装物,应印有下列标志:

厂名及商标(商标可以不印);

企业所属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和级别;

净重(公斤);

注意防潮、轻搬轻放;

标准号码。

(5)袋内应附有编号证,每批糖出厂时,由生产厂附送产品合格证,运输与保管条件说明书各一份。

(6)运输白砂糖时应达到下列要求,防止在中途损耗、污染及变质。

①运糖的车厢、船舱或车斗应当完整、干洁没有漏洞。

②不许使用曾运载煤炭、灰土或刚装过石灰、盐、咸、油料及其他恶臭,有毒或易污染的货物而未清理之运输工具装运。

③运输途中糖堆上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严防日晒、雨淋或落上灰尘。

④在车站或码头堆放时间,力求不超过一天,不露天存放,存放时地面先铺上干洁木板或谷壳,然后放糖,糖堆要用防水布全部遮盖;严防日晒雨淋。

⑤船运时如装于舱底,必须先铺好木板,再铺上防水布,而后装白砂糖。

⑥装卸时应轻搬轻放,并防止污染糖袋。

(7)在仓库贮存白砂糖时应按下列条件:

①仓库周围无污水及洼泥塘。

②仓库中空气相对湿度力求保持在70%以下,温度不超过38℃。

③与绵糖、赤砂糖或其他能够影响白砂糖质量的杂物分开存放。

④糖包应放在距离墙壁,暖气片或水泥柱一米以外,离地面0.1米以上的木制地板或铺板上。

⑤用100公斤麻袋或50公斤布袋包装时,堆迭高度不得超过25包;用25公斤纸袋或布袋包装时堆迭高度不得超过45包。

⑥糖垛上需要干净帆布或席子盖好。

⑦入仓时应尽量避免骤冷,骤热。

⑧根据先入仓先出仓的原则,依次调动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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